你好!欢迎来到我的网站
广州知识产权律师网
李浩律师是同时拥有执业律师证和执业专利代理师证的知识产权双证律师,同时拥有工学和法学背景,获得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李浩律师熟谙《孙子兵法》斗争哲学,逻辑思辨能力突出,对案件走向把握精准,对工作高度负责,勇于为维护委托人利益进行坚决的斗争,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赞誉。
竞争与反垄断
Competition and antitrust
竞争与反垄断服务简介
主攻领域:知识产权(尤其擅长)、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
李浩律师代理案件入选2022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 | 作者:李浩 | 发布时间: 2023-05-29 | 785 次浏览 | 分享到:

 

李浩律师代理的圣罗拉(青岛)酒业有限公司与陈某等商业诋毁纠纷案一案成功入选2022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李律师在该案中代理被告“本人造(深圳)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本人造公司),李律师在起初委托人面临不利诉讼局面的情况下,运用专业的法律技能,成功令法院驳回了原告圣罗拉公司对本人造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帮助委托人避免了300多万元经济损失。

商业诋毁纠纷

该案是李律师熟练运用“被告主体不适格”抗辩策略的又一成功案例。

李律师代理案件的入选,体现了其作为三证知识产权律师(律师、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

圣罗拉(青岛)酒业有限公司与陈某等商业诋毁纠纷案基本介绍如下:

裁判要旨

1.短视频账号经营者对他人的产品、服务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发表评论或批评时,应当出于正当目的,尤其要善尽谨慎注意义务,秉持客观真实、合理妥当的原则。经营者将尚无最终裁判的争议事实作为已经定论的事实来进行宣传散布,误导公众产生误解的,属于编造、传播误导性信息的行为。

2.即使经营者曾经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事实,消费者对其销售商品的肯定性评价也属于法律应当保护的商品声誉。

案情简介

圣罗拉公司是涉案“野格哈古雷斯”商标的被许可使用人,该商标使用于其利口酒商品。2020年11月30日、12月2日,抖音号“老宋的微醺23点”发布了涉案两份视频。视频中有“山寨野格”“国产小作坊的山寨货”“添加剂中的战斗机”“酒精味的化学原料”“不法奸商”“劣酒”等评价言论,也有抛摔“粉野格”酒的动作;同时表示马斯特公司官方声明此“粉野格”与其无关。上述视频被抖音其他品酒主播转发、引用。

2021年1月27日,马斯特公司出具声明,确认其从未生产或授权第三方生产、销售、推广“粉色野格”或“粉红野格”的酒类产品。2021年8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涉案商标无效,但该裁定在本案庭审时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另,东莞仙津公司曾对圣罗拉公司提起多起商标侵权诉讼,其中一宗认定圣罗拉公司侵害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法院审理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涉案视频中的言论属于经营者对竞争对手商品的评论。在2020年12月“野格哈古雷斯”商标授权状态稳定、尚无生效判决认定该酒构成商标侵权的情况下,编造、传播野格哈古雷斯酒是“山寨品”、仿冒品,并使用否定的带有贬损性及煽动性的语言,容易使人误认为圣罗拉公司以侵权为业且产品低劣,超出了正当商业评价、评论的范畴,损害了圣罗拉公司正常经营累积的商业信誉,构成商业诋毁,判令被告陈某在其经营的抖音账号“老宋的微醺23点”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圣罗拉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3000元。陈某不服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短视频平台传播广、受众多、粉丝粘性大的特点令其大V主播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容易引导社会舆论。因此,大V主播在发表评价言论时应当秉持客观真实、合理妥当的原则,善尽谨慎注意义务,不能在没有相关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将尚无最终裁判的争议事实作为已经定论的事实,以及对真实情况的故意歪曲来进行宣传散布,否则就逾越了权利正当行使的界限,不具有维护自身权利或消费者利益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2022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1.马尼株式会社诉吴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案例2.赛迈特公司诉张某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案例3.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诉深圳振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4.深圳花儿绽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盘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案例5.杨某与深圳市海伦司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案例6.深圳市分期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乐信控股有限公司等诉深圳乐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金某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及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纠纷案

案例7.泓毅医疗技术(东莞)有限公司诉深圳市衍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专利权权属纠纷

案例8.陈某与腾讯音乐娱乐(深圳)有限公司侵害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案

案例9.圣罗拉(青岛)酒业有限公司与陈某等商业诋毁纠纷案

案例10.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与蓝电(深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李浩 简介 

李律师已从事法律工作约8年,同时拥有执业律师证和执业专利代理师证和知识产权师证(中级经济师职称)知识产权三证律师,同时拥有工学和法学背景,获得工学学士学位。李浩律师熟谙《孙子兵法》斗争哲学,逻辑思辨能力突出,对案件走向把握精准,对工作高度负责,勇于为维护委托人利益进行坚决的斗争,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赞誉。李浩律师曾多次接受广东《新快报》《时代财经》记者采访。


联系律师

姓名:李浩律师

执业机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电话:18211226597(微信同号)
邮箱:iplawyer_lee@163.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10楼

栏目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