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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垄断行为,是指通过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经营者集中,达到限制或排除竞争目的的行为。
竞争与反垄断
Competition and antitrust
竞争与反垄断服务简介

      作为反不正当竞争律师和反垄断律师,李浩律师可以提供下列服务:

      代理原告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维权诉讼,代理被告进行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抗辩,代理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行政投诉,为企业提供反垄断法律顾问服务,为经营者集中申报提供指导。

      李浩律师致力于为全国客户尤其是广东省内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客户提供优质的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律师服务。

联系律师

姓名:李浩律师

执业机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电话:18211226597(微信同号)
邮箱:iplawyer_lee@163.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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