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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律师|代理广州花都区法院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注意事项
来源: | 作者:李浩 | 发布时间: 2025-05-14 | 9 次浏览 | 分享到: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具有法律关系复杂、商业因素交织、证据审查严格等特点。作为专业特许经营律师,在代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此类案件时,需结合该院的裁判倾向和司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制定诉讼策略。李浩律师结合真实案例及实务经验,探讨律师代理此类案件的关键注意事项。

 

一、充分审查特许人的资质及信息披露义务

花都区法院在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时,通常会严格审查特许人是否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资质要求,包括是否完成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是否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及相应的经营资源等。若特许人未履行备案义务或未充分披露关键信息(如商标权属、特许费用构成、经营风险等),法院可能支持被特许人解除合同或主张赔偿。

实务建议:

1.核实特许人备案情况:代理被特许人时,应通过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特许人是否备案,未备案可能影响合同效力。

2.审查信息披露文件:若特许人未提供完整的信息披露文件(如《特许经营操作手册》、财务审计报告等),可主张其构成根本违约。

3.固定证据:收集特许人在招商宣传中的承诺(如广告、微信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其是否存在夸大收益、隐瞒风险等行为。

二、重点关注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与公平性

花都区法院在审理特许经营合同时,会对合同条款的公平性进行审查,尤其是涉及“冷静期”条款、区域保护、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若合同存在明显不公平条款(如特许人单方解除权、过高违约金等),法院可能依据《民法典》认定部分条款无效。

实务建议:

1.“冷静期”条款的适用:若合同未约定冷静期,被特许人仍可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主张在合理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但需证明未实际使用特许经营资源。

2.区域保护条款的审查:若特许人违反独家区域保护承诺,允许其他加盟商进入同一商圈,可主张其违约并要求赔偿。

3.违约责任的对等性:若合同仅约束被特许人而免除特许人责任,可主张格式条款无效。

三、强化证据收集与举证策略

花都区法院在审理特许经营纠纷时,对证据的审查较为严格,尤其是涉及特许人是否履行指导义务、被特许人经营损失的计算等问题。律师需提前固定关键证据,避免因举证不足导致败诉。

实务建议:

1.特许人履约证据:如特许人未提供培训、选址支持或供应链保障,应收集沟通记录、未履行服务的证明等。

2.被特许人经营损失证据:若主张特许人违约导致经营失败,需提供财务报表、租金支付凭证、员工工资记录等证明实际损失。

3.电子证据的保存: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电子证据需及时公证,避免对方否认。

四、善用调解机制,争取最优解决方案

花都区法院在审理特许经营纠纷时,通常会引导双方调解,尤其是涉及合同继续履行或和平解约的案件。律师应结合客户诉求,灵活运用调解策略,避免因诉讼周期过长导致损失扩大。

实务建议:

1.调解方案的可行性:若特许人愿意整改(如补充培训、调整区域保护范围),可协商继续履行合同。

2.解约条件的谈判: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争取特许人退还部分加盟费、回购设备或库存,减少被特许人损失。

3.法院调解书的效力: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可避免后续争议。

五、关注花都区法院的裁判倾向

结合花都区法院的判例,以下裁判倾向值得注意:

1.特许人过错责任严格化:若特许人存在虚假宣传、未履行指导义务等行为,法院倾向于支持被特许人的赔偿请求。

2.被特许人审慎义务:若被特许人未充分考察市场即签约,法院可能认定其自身存在过错,减轻特许人责任。

3.合同解除后的清算:法院通常会要求特许人返还保证金、未使用的品牌使用费,但会扣除合理成本。

结语

代理花都区法院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律师需从资质审查、合同条款分析、证据准备、调解策略等多维度入手,结合该院的裁判尺度,为客户争取最优结果。同时,特许经营双方在缔约阶段即应规范合同条款,留存履约证据,以减少纠纷发生。

联系律师

姓名:李浩律师

执业机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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